徐君霞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首批特邀调解员;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上海律协评定的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律师资深婚姻律师。 徐律师二零零七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为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并承办过数百件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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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君霞 律师 手机:180 1632 0616 电话:+86-21-51877676 传真:+86-21-61859565 邮箱: 35787493@qq.com 律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29号 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楼 22层、23层 交通线路: 地铁:地铁四号线、六号线 蓝村路站 下车步行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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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证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3
在法院审理涉外离婚案件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上海离婚律师 徐君霞律师 手机:180163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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