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君霞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首批特邀调解员;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上海律协评定的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律师资深婚姻律师。 徐律师二零零七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为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并承办过数百件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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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君霞 律师 手机:180 1632 0616 电话:+86-21-51877676 邮箱: 18016320616@qq.com 律所: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68号汉盛律师大厦 交通线路: 地铁:地铁4号线向城路站下车步行5分钟、6号线浦电路站 下车步行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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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规定,本网律师收费标准如下: 一、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商事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0%,收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 [详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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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收入差距较大,离婚时双方在取得财产的权利上是平等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3
离婚时,一方收入高,另一方无收入或收入低,并不影响双方在分割财产上享受平等的权利。 坚持男女平等, 体现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就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 现实生活中,我国一部分妇女的经济能力和男子仍有一定的差距,经济收入低于男子,有的甚至没有经济收入,因此,有些男子在离婚诉讼中往往以“我的经济收入高” 、“是我养活的她”等为理由要求多分甚至全部拥有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认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以女方收入低或没收入为由来减少甚至剥夺其平等分割财产权是与法律背道而驰的。 上海离婚律师 徐君霞律师 手机:180163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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